清代的大学士,不分满汉一般都有兼管部务的差事。但是很奇怪,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大学士兼管的主要是吏、户、刑、兵、工五部(兼管工部的情况也不多),唯独没有兼管礼部的。
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按照排名礼部排在吏、户二部之后,大学士既然能管吏部、户部,怎么就不能兼管礼部呢?其实只要梳理清楚礼部这个衙门,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原委。
一、礼部管的事太杂清代的礼部,是天聪五年所设六部中的第三个部。礼部总的职掌,是管理国家祀典、庆典、军礼、丧礼,接待外宾与学校、科举等事。
古代封建王朝对祭祀很看重,因此也就有了“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国家祭祀有一整套几千年流传下来的程序,操作起来十分繁琐,而且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否则就是有违国家礼制,是要受到严厉惩罚的。
庆典、军礼、丧礼也是如此,不管是皇帝登基、传位、亲政、婚嫁、庆寿、册封、颁诏、筵燕,或是大阅、亲征、命将、纳降、凯旋、献俘,又或是大丧等等,光是礼仪的各种细节,都要提前一个月或一年准备。
礼部管理的事务表面看起来十分高大上,但实际上干得都是一些行政以外的事务,对国家政务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内阁大学士位高权重,还身兼多职,如果让他们兼管礼部,花费大量的精力去钻研各种礼仪,显然是得不偿失的。
其二、礼部堂官任职门槛很高,有些大学士还不一定够格礼部尚书、礼部侍郎在六部中任职资格最高,如果是汉臣必须是翰林出身,满人也得进士起步。
汉大学士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从明代开始就有“非翰林不入内阁”的旧制。但是满大学士就不同了,很多都是权贵出身,不受学历的限制。
内阁大学士是有定额的,多时七八个,少时三四个,且都是满汉各半。既然礼部堂有严格的出身要求,那么很多满大学士就不能兼管礼部。为了达到利益上的平衡,汉大学士也不得兼管礼部。
其三、礼部下属的部门太多,大学士兼管有障碍单纯就礼部来说,在六部中不算机构庞大,仅设四个司,即仪制清吏司、祠祭清吏司、主客清吏司、精膳清吏司,四司之外还有铸印局、会同四译馆等部门。
但是礼部负责的不仅仅是本部事务,正常情况下,礼部尚书还要兼任其他部门的一把手。
第一个部门是太常寺,太常寺是掌管坛庙祭祀礼仪的机关。顺治元年设太常寺,属于礼部,顺治十六年分出。康熙二年又并入礼部,康熙十年又分出。乾隆十四年形成定制,太常寺由礼部满尚书兼领。
第二个部门是光禄寺,光禄寺是掌管典礼预备筵席的部门,光禄寺也是顺治元年设立的,当时是礼部下属的一个机构。乾隆十三年以后,光禄寺特简大臣一人管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礼部尚书管理光禄寺最为常见。
第三个部门是鸿胪寺,鸿胪寺是掌管朝会与国家宴会赞导礼仪的机构,“鸿”是声,“胪”是传,传声赞导故而叫“鸿胪”。
鸿胪寺也是顺治元年设立的,一应事宜都有礼部掌行,此后几经变动,乾隆十四年以后,由礼部尚书兼管鸿胪寺事。
第四个部门是国子监,国子监设立之初也是礼部下属的一个机构,雍正以后开始简派大臣管理。正常情况下,主要是在翰林院和礼部中简派大臣。
除了以上四个部门之外,礼部在清东陵、清西陵还有业务,此二处帝陵都设有“陵寝礼部衙门”,直接向京师礼部负责。
如果以大学士兼管礼部,那么很显然,涉及的部门太多,根本无暇顾及。哪怕就是有兼管之名,实际上难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其三、大学士权重,不便参与科举取士礼部管理的都是一些场面上的事务,真正具有话语权且体现存在感的就是主持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的最高原则就是公平、公正,皇帝可以接受吏部选官暗箱操作,对户部钱粮亏空也可宽大处理,唯独对科举舞弊零容忍。
道理很简单,科举取士是国家的根本,皇帝得罪谁也不敢得罪天下的读书人,一旦出现科举舞弊行为,舆论的压力将是十分巨大,不是皇帝所能承受得起的。
然而科举舞弊往往是从内部引发的,清代很多科举舞弊大案,背后都牵涉到官僚集团。大学士位高权重,如果让他们兼管礼部负责科举考试,那么监督起来就很难。
打个比方,和珅如果以领班军机大臣、首席大学士兼管礼部,如果出现科举舞弊现象,试问有谁敢站出来弹劾?
此外,科举场上也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凡是取中之举人、进士都有拜座师的旧俗。大学士一旦兼管礼部,那么就会有很多人去钻营,容易出现结党,这是皇帝最不愿意看到的。
有清一代,大学士兼管礼部的情况是极为少见的,至少御史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有这样的案例。如果读者朋友们有其他的线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