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涞水法院、易县法院分别举行环保法庭揭牌仪式,省高院环保庭庭长曹洪涛,保定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梁旭,涞水县、易县县委、县政府、县法院主要领导及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加大对太行山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两山理念,保定中院党组积极谋划推进相关工作落实,李建立院长亲自部署安排,在保定中院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涞水法院、易县法院分别依托野三坡景区、清西陵景区设立环保法庭。环保法庭秉承“依法保护,保护优先,注重预防,损害担责”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统一归口管理和专门化审判,最大限度发挥司法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功能,推动构建生态环境多元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为品质之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省法院曹洪涛庭长在揭牌仪式上发表致辞,重申4月16日邢台会议精神,并对保定市两级法院积极履行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职能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曹洪涛庭长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认识到设立环保法庭对加大太行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二要努力建立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运行机制,针对环境资源类案件的性质特点,建立起“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模式;三要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共同建立县域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凝聚环保合力;四要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五要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模式,将服务发展与环境治理并重、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着力为京津冀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保定中院梁旭专委指出,一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二要深化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积极推行环资审判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生态修复司法保护基地建设;三要丰富法治宣传的形式和角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四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惩治环境污染以及监管失职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文章来源:保定中院环保庭
原标题:《司法守护绿色太行:涞水法院、易县法院环保法庭挂牌成立》